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好品牌虛位以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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精油使用安全須知

精油使用安全須知
使用精油的注意事項

 
必須稀釋:
  必須稀釋
精油的濃度很高,因此大部分使用時都必須要加以稀釋。
 
不能接觸眼睛:
 

不能接觸眼睛
精油濃度極高,因此不可接觸眼睛,如使用在眼周,劑量也要調到約10毫升基礎油配1滴精油,且不要靠近眼睛太近。


 
皮膚上有傷口慎用:
 
皮膚上有傷口慎用
精油要避免用于傷口上,因此皮膚有傷口時,不要直接涂抹精油,不過如果是很小的刀傷或小傷口時,可使用精油使肌膚快點愈合。


 
局部過敏試驗:
 
局部過敏試驗
滴1滴精油與手腕背部,用膠布貼住,1小時后若有皮膚不適或起紅斑現(xiàn)象,立即用冷水沖洗干凈。以后則加倍稀釋使用或完全避免使用。
 

TIPS:精油的毒性
某些精油說明書上寫有“毒性”,并不表示會奪人性命,只是有可能引發(fā)若干不適。只要不是高劑量長期使用,就不會有不適情況發(fā)生。精油毒性大致分為:
1.神經(jīng)性毒性:使用后四肢末梢神經(jīng)發(fā)麻、頭疼頭暈、手抖動。
2.皮膚性毒性:使用后皮膚瘙癢、燥紅、紅疹、紅斑。
3.黏膜性毒性:使用時或使用后打噴嚏、口干舌燥、流鼻涕、流眼淚、咳嗽。

 
部分精油使用后不可曬太陽:
 
部分精油使用后不可曬太陽
有些精油含有會引起光敏的成分,使用后如果曬到太陽,皮膚會變黑甚至引起皮膚癌,一般而言,柑橘類精油,檸檬、佛手柑、甜橙等,都具有光敏性,因此,此類精油應避免在強光環(huán)境下使用,用后避免曬太陽,最好于晚上使用。

 
單一精油不可持續(xù)使用:
 
單一精油不可持續(xù)使用
同一種精油,持續(xù)使用時間最多不超過3周,以防身體對精油產(chǎn)生“抗性”從而使效果變差;長期使用有毒性的精油更會對肝臟、腎臟造成傷害。相比之下,復方精油則可以持續(xù)使用約3個月,最久不要超過半年。

 
不可經(jīng)常大劑量使用:
 
不可經(jīng)常大劑量使用
高劑量通常只在緊急狀況下使用,如發(fā)燒、腹瀉等,或是作為某些急癥治療時的輔助。

 
避免口服:
避免口服
未盡專業(yè)芳療醫(yī)師指導不得口服。
危險精油,謹慎使用:
危險精油,謹慎使用
山金車、褐色及黃色樟樹、肉桂皮、苦茴香、一般鼠尾草、紅色百里香。

需特別注意的人群:
需特別注意的人群
兒童:用在兒童身上的精油要特別溫和,一般來說柑橘屬、洋甘菊、薰衣草比較安全。
孕婦:孕婦一定要避免使用有通經(jīng)功效的精油,某些較危險的精油也不可使用,例如迷迭香、天竺葵等精油。一般懷孕期間用柳橙類精油較安全,特別是橙花精油,是最安全的。為求謹慎,孕婦使用精油最好經(jīng)專人指導。
肝、腎功能不佳者:有些精油會造成肝、腎毒性反應,劑量低使用無妨,但劑量高又遇上本身功效不佳者,就會又危害,因此肝、腎功能不好者慎用。
高血壓患者:應避免使用牛膝草、迷迭香、鼠尾草、百里香等。
糖尿病患者:不要使用白芷根,也避免使用茴香、牛膝草。
氣喘患者:不宜使用蒸汽吸入法,同時應避免太強的蒸汽,因為過強的蒸汽反而會使氣喘患者一時喘不過氣來,導致危險發(fā)生。
癲癇患者:應避免使用牛膝草、迷迭香、甜茴香以及所有鼠尾草。
兒童使用精油須知:
兒童使用精油須知

0~6個月嬰兒
這個階段的嬰兒能使用的精油種類有限,可以在10ml的甜杏仁或荷荷巴油中加入一滴薰衣草、羅馬洋甘菊或橘精油,按摩小嬰兒肚子或者使用室內熏香即可。

6~12個月
只可使用洋甘菊、薰衣草、橘、橙花、玫瑰。

1~6歲
可使用洋甘菊、芫荽、薰衣草、橘、橙花、花梨木和茶樹。

7~12歲
除了羅勒外,一般的精油都可以使用了,使用劑量為成人的一半即可。

12歲以上
劑量可與成人同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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